全国妇联在我省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至今已有5年。第一批在湘西自治州的吉首市、凤凰县两地实施,从立项到项目竣工,历时三年。在全国妇联的跟踪管理下,在省、市、县妇联的共同努力下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实施非常顺利。项目总投资64.2万元,其中妇基会项目专款3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3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2万元。现已建成2个水泵电机房,8个蓄水池,总容积达800立方米,安装管道总长39547米,建入户洗涤池356个,受益群众近4000人,极大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项目实施情况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我省项目实施点定在湘西自治州凤凰县茨岩乡小垅村、千工坪乡塘乡坨村和吉首市马劲坳镇榔木村、太平乡龙头寨村。这几个地方都是经济较为落后,严重干旱缺水的地区。自2001年11月立项批准后,各级妇联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有限资金投入,采取由县“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水利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的方式完成。从选点、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后期管理,都执行得较为完善,目前工程均已竣工,工程工艺流程都为:高山泉水→输水管线→高位水池→配水管网→自流到各农户。经过专家的督查和验收,其工艺流程设计合理,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整个工程实施和管理比较规范。
2001年11月,凤凰县茨岩乡工程正式启动,2002年3月竣工,解决了267户、1280人的饮水困难。千工坪乡塘公坨村于2002年12月开工,2002年4月完工,解决了206户、1128人的饮水问题。吉首市太平乡青干村、马颈坳镇榔木村的项目于2004年4月启动,现已全部竣工,结束了这两个村10个村民小组、13个自然寨、439户、1584人长期饮用污水、饮水极为困难的状况。
二、项目实施特点
先后实施的6个项目工程,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大力支持。
优质、安全、高效地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仅靠妇联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得到了项目县(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项目县(市)均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妇联主席为副组长,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项目。同时,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按要求拨给项目配套资金。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水利部门从技术方面提供行业指导,进行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等工作,狠抓关键环节,进行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到把好“三关”,即严把技术措施关、检查验收关和后期维护关。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多方面鼎力相助。各项目实施点当地乡党委、政府全面协调、及时调解处理施工场地占田占土的问题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2.注重调查研究、专业规划设计。
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实施地人饮情况,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在项目实施前,妇联积极协调水利、电力、爱卫、改水等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人饮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写出了内容详实、客观,科学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科学、合理选择项目实施点,提高项目实施的效果,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得到了全国妇联的认可和批准。水利、电力、爱卫、改水等部门的专家在掌握了科学、全面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全国农村生活用水量标准和南方地区的特点,从水源选择、管道布置、材料采购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和专业的设计。
3.根据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管理。
为了把实事办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我们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我省农村人饮解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执行,由县质监站进行质量监督,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包,水利、水电等部门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施工现场指导,所有材料必须到专业厂家定点采购。工程施工全过程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秩序没有发生任何混乱、无序的现象。为了把好事办实,我们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专项资金纳入县妇联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把工程资金拨付到位。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先由技术主管把关签字、质监验收签字、主管领导审核,并经财务人员审查各种票据,符合财务手续后方能付款。项目资金分三类拨付,首次拨付60%;第二次在配套资金到位凭证上报后,拨付2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20%。项目资金做到了统一管理,杜绝了现金到人。并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了公示,杜绝了截留、挪用、搭车用钱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计委等共同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4.加强后期管理,发挥长期效益。
工程完工后,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受益村村委会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安排专人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供水工程主管路线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正常效用。县水利局人饮管理站负责维护管理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了村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和维修养护与奖励挂钩相结合的制度。由村支两委做好工程管理和常年维护,并确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使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实践证明,“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在湘西的实施不仅解决了人畜饮水难的问题,而且还帮助受益村村民摆脱了因水致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切实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是全国妇联为干旱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做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它把党的关爱落到了实处,是一项生命工程,利民工程,更是一项连心工程。用当地妇女的话来说:“在‘母亲水窖’ 的滋润下,我们山里人的日子过得格外清爽”。今年,我省又争取到项目资金30万元计划明年在湘西自治州古丈县、泸溪县和怀化市沅陵县三地实施第二批“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以帮助更多的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