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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省“母亲水窖”项目实施五周年工作总结

      2001至2004年,自治区妇联利用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资助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资金690万元(其中505万元为支持型资金,185万元为扶持型资金)。在18个贫困县(市)58个乡、92个严重缺水村屯,修建“母亲水窖”2321眼,集中供水工程215处,解决了14420户、79300多人、45100多头牲畜的饮用水和4800多亩耕地灌溉用水难问题。“母亲水窖”的建成使用,为改变缺水贫困地区农民生活、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奠定了基础,形成了新的生产力,同时,通过实施水窖产业化工程,发挥综合效益,给缺水贫困地区妇女跨越温饱、摆脱贫困和村屯文明建设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缺水贫困地区妇女脱贫致富和当地的经济发展。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试点先行,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母亲水窖”工程建设

       1、争取领导重视,组建工作机构。从接受项目之初,自治区就成立了“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水利厅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主席、副厅长为副组长,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项目县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分别出任正副组长,妇联、水电局、扶贫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任成员。做到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孙瑜还专门听取了自治区妇联关于“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试点工作的汇报,对如何做好2002年“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指示政府副秘书长韦肇晋召开有关部门领导会议专题研究。会后以自治区政府的名义下发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指出:要按照“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指南》的要求,自治区按1:1配套项目资金,由自治区水利部门按“以奖代补”政策给每个水窖补助3.5吨水泥,折合人民币900元。是发挥综合效益,凡是安排“母亲水窖”项目的点,同时安排沼气池建设,沼气池补助资金由自治区扶贫办补助到户。是“母亲水窖”技术质量由自治区水利部门负责,沼气池技术质量由自治区能源办负责,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负责到底。四要建立责任制,把水窖建设任务、质量、立牌标示,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明确职责。各项目县认真贯彻执行了自治区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任务、目标分解到乡到村到人。

      2、试点先行,摸索经验,推动项目的实施。2001年4月,我们接到中国妇基会捐赠的20万元项目款,自治区妇联党组就决定分别在当时的南宁地区(现南宁市)隆安县布泉乡、河池地区(现河池市)东兰县隘洞镇两个国家级贫困县(乡)进行试点,并由分管副主席亲自带队到村抓试点工作。“好钢用在刀刃上,资金落到实处中”是我们在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中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准则。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分别抓了集雨家庭水窖(柜)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两种类型,尤以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优越,一是资金投入少,覆盖面大,受益面广;二是有相对的固定泉源水量和水质有所保证;三是自来水到家,群众吃水一步到位;四是解决了群众用水的后续问题。只隆安县布泉乡就解决了点上388户2000多人的饮用水的问题,而且通过试点为我们找到了如何使“母亲水窖”发挥更大更好的效益,在当地甚至全区引起很大的震动。我们尽快地向自治区领导,向中国妇基会作了汇报,并着手进行第二期项目的准备工作。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好项目的选点工作。由于广西缺水面广,为把项目资金用在最缺水最贫困的地方,做到拾遗补缺、雪中送炭,在每期项目实施前,自治区妇联领导都要率项目办的同志深入到各点实地考察,调查摸底,确定项目点。并向群众宣传“母亲水窖”项目的目的、意义,使她们明白项目来之不易,资助资金来之不易,全区92个项目点无一例外。凌云县伶站瑶族乡陶化村那利屯(纯瑶族屯),全屯40户198人,每年缺水4-5个月。平时用水要一碗一瓢地从山洞里提出来,枯水季节到进到洞里约5米深处提水,缺水季节要到2公里外的山沟挑水。当地流传着一首道尽了饮水之难和生活艰辛的歌谣:“半夜出门去翻山,翻过一山又一山,鸡叫天亮找到水,回家太阳快落山”。大化县流水乡仁良村上仰屯,由于所处大石山区,饮水要到山外挑,早上一家人共用一水盆洗脸、晚上洗脚和洗菜的水喂牲畜。忻城县祖祖辈辈在村边一个垂直深50多米崖洞里取水喝,人只能攀到洞壁上取水,男人用吊桶打上水后把桶绳挂在脖子上,攀着崖壁把水提上来,而大多数女人侧是把桶绳咬在嘴里把水提上来,一个壮劳力一天也只能提上两担水,这个村的妇女都患有牙病,有 17名妇女掉了整口的牙齿而不得不换上假牙。等等,类似这些村屯就是我们项目的实施点。  

      4、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于广西是后发地区,各级财政都比较困难,但各级政府为实施好“母亲水窖”项目,千方百计多方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自治区政府除了落实1:1的项目配套资金外,2002年7月拨给自治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项目受益县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前,就向自治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承诺配套资金。凌云县从县财政、扶贫等部门划拨资金25万元到县“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专户,不足部分从水电部门的人畜饮水工程中补足。同时,县政府将10万元的扶持型还款资金转到县妇联的项目专户。东兰县政府配套资金从三条渠道解决:一是从水电部门的人畜饮水工程给“母亲水窖”每个3吨水泥,折合人民币900元;二是从移民局库区建设的供水工程安排500元;三是从扶贫部门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安排1000元,从而保证了配套资金到位。同时,发动群众集资,采取谁有积极性,谁积极集资优先给谁建“母亲水窖”的激励措施。

      5、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为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我们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第三批项目资金扶持型部分要归还的要求,自治区妇联与项目市、县妇联签订了协议。项目资金到位后,自治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时将资金按计划拨到项目县。在资金管理上要求项目县要抓好六个环节:一要做到资金专户管理,县妇联设立专户,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资金拨付上下一条线,县妇联负责材料的购买,现金不入户。三是资金使用要精打细算,合理支出,严禁浪费。四是严格资金、发票管理,按自治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资金管理要求》,每一张发票必须写上“母亲水窖”项目名称,并有三人签名。五是受益农户必须与县妇联签订受益资助基金协议,受益县妇联与自治区妇联签订实施项目协议,确保扶持型资金的归还。六是财务公开,全部工程经费开支,群众投工,及供水工程水费的收支都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项目技术质量由县、乡(镇)水电局(站)一名领导任技术质量总负责人,按正规设计统一图纸,指定水利技术人员专人负责,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实行责任制,一票否决,设计、技术不符合要求的重来。如第三批项目的《可研报告》寄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后,专家提出修改意见,自治区项目领导小组马上研究,把8个项目县的设计人员集中到自治区水利厅重新修改、编写报告,并邀请水利部水窖专家王永胜博士到广西授课培训。在实施项目中,要求做到五到位:一是项目培训到位,帮助干部群众掌握修建“母亲水窖”的工程技术。四年来,自治区妇联共举办了四批项目县妇联主席和项目工作人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水利厅的专家讲课,并实地指导;二是材料把关到位,要按国标购买原材料,同时要有技术人员验收;三是技术服务到位,每个施工环节要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四是施工监控到位,对施工过程和工程竣工后要检查验收;五是后续管理到位,凡供水工程都要建立管理制度包括水源的保护、水质的定期化验、水费的收支、工程的维护等等,而且所定制度必须上墙。例如凌云县实施工程之前,先后2次在伶站乡组织项目受益乡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管理方面的培训达41人次;东兰、都安等县的工程一开始,乡镇水利技术员就位蹲点和农民一起吃住、一起劳动,对每个“水窖”从选点到清基、倒基、倒摸、安装水管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技术指导,严格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马山县水利局还为“母亲水窖”投了保险。

      (二)加强非工程性措施,提高农村妇女的参与意识

      1、大造舆论,着力宣传,使“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在项目地区深入人心。自从“母亲水窖”项目实施拉开帷幕以来,我们就与广西电视台,广西广播电台,广西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密切的合作,凡是有类似的活动都请他们参加。四年来,我们在各级党报、党刊,妇女报刊发表文字、图片报道52篇,2003年自治区党委最权威的党刊《广西工作》12期用大篇章刊载了广西妇联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的报导,广西电视台拍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专题片,在卫视频道重复播出,中央电视台12频道也进行了转播,自治区妇联领导还到广西电台做“大地之爱·母亲水窖”的直播节目,我们还编印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宣传画页发送各地。各项目县在本县媒体上也进行了宣传报道,东兰县电视台录制了《甘露如汁润红土》专题片。巴马瑶族自治县利用《今日巴马》报、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实施项目的目标、意义和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该县局桑乡局桑村六丰屯在外打工的青年黄家良、黄庆、黄家好、黄家详等人,当听到家乡要建“母亲水窖”的消息后,第二天日夜兼程从广东赶回家,要求捐款、参加工程建设。他们说:“我们祖祖辈辈一直受缺水的苦,如今要建母亲水窖,我们怎么忙都要回来帮忙,工是做不完的,钱是赚不够的,而建水窖恐怕只有这一次了”。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提高受益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使“大地之爱·母亲水窖”誉满八桂大地,深得人心。

      2、把增强妇女能力建设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妇联是负责实施这一项目的组织者,农村妇女是项目最直接参与、受益群体,项目地区农村妇女能力提高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充分运用典型个案对比进行宣传,运用实施项目较好的村屯作对比,既扩大“母亲水窖”的影响,又充分展示缺水地区农村妇女在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改善生产、生活和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能力,从而提高项目地区妇女参与程度,激发她们在项目工程实施中的聪明才智。同时我们把妇女脱贫致富的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内容,鼓励旱区妇女自立、自强、奋力拼搏,努力改善干旱缺水的现状。我们从项目的选点、定点、受益户主签名,挖地基、筹备材料,资金入户的统计,物资的购买、物资出入库,项目培训和验收等等工作,女性的参与人数达95%以上。东兰县东兰镇百豪村拉板屯,是2003年修建“母亲水窖”最先完工的项目点,项目竣工后,县妇联及时在该村召开了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座谈会,让妇女们谈感受、谈体会,她们都觉得通过实施“母亲水窖”项目真正体现了她们的人生价值。村里的男人们在座谈中情不自禁地说:“实施‘母亲水窖’项目,使我们看到了村里妇女们的伟大”。妇女们听到村里男人的夸奖满脸笑容,感觉到从没有过的幸福和自豪。

      (三)“母亲水窖”给受益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实质性的变化

      四年来,通过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有效地帮助了项目地区妇女解决饮水难问题,给缺水地区的妇女跨越温饱、摆脱贫困、奔小康和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带来了明显的变化。

      1、解放了农村妇女劳动力,开辟了增收致富的渠道。广西缺水地区农村妇女长期备受缺水、缺粮、缺钱的困扰,她们大量的时间被耗费在日常挑水上。解决了用水问题,就解放了农村妇女劳动力,使她们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实用技术,从事种养殖业、搞加工场、餐饮业等,开发了家庭经济,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东兰县三石镇公平村弄英队文永飞一家6口人,原年人均收入只有800多元,2002年受益“母亲水窖”后,他家不仅外出打工一人,还利用5亩山地种桑养蚕,两年增收3000多元,此外,还饲养母猪、肉猪,两年共出栏14头,收入6300元。凤山县央洞村吊进屯王美菊一家4口,建了“母亲水窖”后,将自家门前所承包的责任地改田0.7亩,并精心护理,粮食亩产达500斤,创下了大石山区无稻米零的突破,同时,她还种桑养蚕4亩,全家年增收1000多元。马山县5个乡(镇),9个村(屯)7648人,2002年受益“母亲水窖”后,外出打工人数增加至1768人,比上年增加560人,仅此一项增加收入200多万元,年人均增近300元。

      2、改善了妇女群众健康状况,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母亲水窖”的建成使用,使那些过去严重缺水卫生状况差、地方病流行区域的妇女群众卫生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长期困扰的一些疾病从根本上得到了控制,群众健康状况有了实质性改变。马山县合群乡合作村弄琨屯因为缺水,每到枯水期他们只好饮用塘里的水,塘里养鱼、养鸭,全屯群众都在鱼塘里洗衣、洗菜、水质很不卫生,该屯青年每年报名参军,体检都不合格。如今,该屯群众用上“母亲水窖”干净的水。她们说:“有了‘母亲水窖’的水,相信我们屯总有一天会结束没有人当兵的历史”。上林县外勉庄过去由于缺水,出现排队挑水争吵打架是常有的事,并因此引发一些刑事案件,2002年受益“母亲水窖”后,这些因水吵架的日子已成为历史,群众的精神面貌,村里风气有了根本的好转,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方式已深入村屯、深入家庭,2002年度,被评为镇、县小康文明示范庄。

       3、锻炼了妇联干部,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解决妇女群众的饮水困难,是贫困缺水地区农村妇女最盼望、最期待、最欢迎的事情,随着饮水难的解决,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思路,为妇女群众谋幸福的宗旨得到具体体现,党群、政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妇联干部深深地感受到:通过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妇联工作的感召力、组织的凝聚力与日俱增,各项工作的成效也明显提高。

      4、“母亲水窖”产业化发展,推动妇女脱贫致富。经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同志的提议,2002年自治区妇联下发了《关于抓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产业化,发挥综合效益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把“大地之爱·母亲水窖”作为农村农业产业化来抓,采取综合投入,综合利用的措施,并明确提出“母亲水窖”的“五个一”工程,即:修一个水窖,带动一个沼气池、一个菜园、一个果园、一个小饲养场、一个加工场。形成一个经济链条,逐步形成“水窖=沼气池+菜园+果园+养殖场+加工场”的“母亲水窖”产业化格局。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区受益的农户已建好沼气池8160个占56.6;菜园12668个占87.9;果园8675个占60.2;扩大饲养13645户占94.6;加工场4253个占29.5。最先受益的隆安县布泉乡岑山村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968元提高到2003年的1170元,兴隆村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968元提高到2003年的1280元;东兰县隘洞镇纳就村已有36户建起了楼房。2003年受益的东兰县三石镇巴王村农户黎乜益一家在解决饮水困难后,一家兴建了2座沼气池,现在用沼气池煮饭、照明,非常方便,在建沼气池之前年养猪不超过2头,现在每年存养7-8头,年出栏10-12头,年增收1600-1800元;巴马县甲篆乡弄劳屯黄乜涛,在建水窖前,需到2.5公里外的小水沟挑水,一年只能养3-4头猪,水窖建成后,饲养母猪2头,肉猪15头,年出栏小猪30头,肉猪15头,总收入15000元,年纯收入7000多元。“母亲水窖”产业化,不仅使项目点的农村妇女、农村家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活质量的改善,而且为整村推进,综合扶贫奠定了基础。

      2003年我们又强调了“母亲水窖”整体推进,综合扶贫,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东兰、巴马、凤山县妇联抓住“东巴凤”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契机,做好了协调工作,争取了扶贫项目的支持。东兰县除沼气池建设、退耕还林的项目外,“母亲水窖”集中供水工程覆盖到的10所村级小学的校舍、食堂、厕所等得到了相应的解决。隘洞镇纳就村获得了板栗低产改造项目资金15万元。巴马瑶族自治县“母亲水窖”项目点龙劳屯争取到自治区出版局投资46万元,用于修建1.5公里的柏油路,西番莲是龙劳屯的特产而且耐旱药用价值高,四季结果,争取到农业部门扶持龙劳屯连片种植200亩西番莲的项目。综合扶贫,综合效益,整体推进的效果十分明显。此外,2003年根据中国妇基会的要求,我们在每个项目县创建了1-2个整村推进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扩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大地之爱·母亲水窖”使受益群众结束了“峒里用水贵如油,一家洗脸共盆头,一盆清水几样用,洗菜洗脚又喂牛”的历史,“母亲水窖”的汩汩清泉滋润了群众的心田,致富了千万个家庭。正如东兰县一位中学老师有感而发写下一首诗:“万物春回水是源,真情奉献爱无边。捐资建窖聚甘露,积德行良江涌泉。夫妻天天能洗澡,孩童过岁有新穿。庶民获益真不少,妇女基金(会)功过天”。

      广西在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过程中,虽然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程实施和建设质量等方面强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工作,但由于资金较少,“母亲水窖”整村推进、综合扶贫力度不够。一部分水窖、集中供水工程配套不够完善,大部分家庭水窖还没有加盖,沼气池建设虽然县扶贫办、林业局给了一定的补助,但由于部分农户本身家庭经济很困难,短期内无力再筹措资金,加上还要归还项目扶持型资金,因此在整村推进过程中不能如期建好沼气池;“母亲水窖”带动“五个一”工程的要求在部分项目点还没有实施。

      二、建议与对策

      一是适当提高项目工作经费比例。由于项目是在边远贫困的县乡村屯实施,项目地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妇联本身业务工作经费又少,要实施好这一项目需做很多的具体工作,如: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联系落实配套扶贫项目、组织妇女参与项目培训等。建议中国妇基会在项目资金总额中适当提高工作经费的比例,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母亲水窖”项目资金不设扶持型(分期还款)将利于资金的管理。2003年把项目资金分为支持型和扶持型资金两大块以后,实施项目难度增大,由于资金投入产出有一个过程,贫困地区的农村家庭又比较贫困,还款有拖拉的现象;基层妇联有忧虑,每年到期追还扶持型资金也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对项目资金的长远管理不利。建议中国妇基会在今后划拨水窖项目资金中取消扶持型资金;各地妇联实施项目时可根据支持型的资金多少来确定项目覆盖面。有条件的地区应建集中供水为主,集雨水窖为辅的办法。

      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抓好“母亲水窖”项目配套扶贫项目的落实;

      2、主动协调卫生部门,抓好卫生防治工作,普及妇女健康知识;

      3、加强对“母亲水窖”工程建后的回访工作;

       4、2005年项目工作已经开始,我们仍将继续按照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要求,立足于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快推进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母亲水窖”产业化工作的步伐,充分发挥水窖项目龙头作用,使更多的农村妇女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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