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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母亲水窖”项目实施五周年工作总结

      “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覆盖全省13个市州的67个县(市、区)、99个乡镇、203个行政村,共建成水窖(集雨场)18415眼(处),小型水利工程31处,为28374户、137217人及18万多头大(小)牲畜解决了生产生活用水问题,补灌农田15000多亩。目前,前五批项目工程均通过验收,优良率在90%以上,且运转情况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现将5年来我省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我们加强了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建立了责任明确、管理严格的组织及工作制度。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机构。2001年首批试点项目确定在我省执行后,我们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向省政府上报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的报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副省长任组长,省妇联主席任副组长,省发改委、水利厅、农牧厅、扶贫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甘肃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领导小组。我们还根据每年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各项目实施市州及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副县长)任组长,妇联、扶贫办、发改委、水电局、农业局、项目乡镇领导等为成员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领导小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项目领导网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责任明确,成立精干机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项目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建立了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妇联负责对项目的全面安排和实施;扶贫办、发改委负责配套项目的落实;水利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验收;农业部门负责对当地村民进行农业发展项目的技术培训等。同时,省上还成立了以省妇联城乡部为主体并有省水利厅工程专家参加,省妇联分管主席为办公室主任的项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核、管理、验收等工作。各项目县也成立了由水利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管理严格,健全规章制度。为严格项目管理,我们在项目实施中,省、市、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各负其责。同时,为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各项目实施县还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和办法。如漳县妇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行建设监理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选择具有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形成了监理单位控制和施工单位保证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明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要求他们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对自己经手的项目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和终身责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二、规范程序,科学管理,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为高效、优质、安全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我省建立了一套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在项目立项时,严格按照《“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指南》及妇基会每年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原则,把重点放在严重干旱缺水的贫困地区,按照辐射带动、立体扶贫、扩大效益、整体推进的原则,要求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立项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省项目办公室依据报告,会同水利专家,对各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项目村的贫困状况、综合能力及缺水用水情况,对选点不符合原则,设计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保证所选项目点均符合《项目指南》要求:一是干旱缺水,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群众生活相对困难,生活用水多以坑塘水和雨水为主,拉运水的水平距离都在1.5公里远以外,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部分地区饮用水水质差,含氟量较高,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临洮县项目实施地经省、市项目办公室两次勘察,两次修改,最后决定在中铺镇摩云村两个贫困社实施,切实体现了水窖项目的扶贫性质。肃南县明花乡的水窖项目点,经妇联工作人员和水利局技术人员多方考察、论证,根据当地降雨量少而地下水资源充足的实际情况,由原来计划修建水窖改为修建集中供水工程,并对工程可研报告进行了反复修改、补充和完善,保证了项目工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项目工程建成后,不仅能解决当地群众的生活用水,还可以利用充足的水源灌溉农田,发展养殖、种植等产业,真正实现了项目立体扶贫、扩大效益的目标。

      二是严格项目培训制度。为提高基层妇联干部项目实施与管理水平,我们先后采用以会代训、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邀请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项目专家及有关部门专家,对项目县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妇联干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为实施水窖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项目县(区)也都在项目实施前,按照《甘肃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召开动员大会,举办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天水市秦州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集中培训、重点示范、现场指导、深入农户反复宣讲等办法,强化技术培训,讲解水窖修建的工作流程、水窖的正确使用及维护知识;为使农户养成良好的卫生用水习惯,还将使用水窖注意事项打印成宣传单,发放到户。岷县项目开工时,正值农忙季节,无法集中举办培训班,妇联工作人员就和水利局技术员一起,驻村入户,挨家挨户进行宣讲,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制度。一是省项目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甘肃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省、市、县各级都设立了项目资金专户,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二是制定了严密的拨款制度,将拨款与整个管理过程结合起来,严格程序,分期拨付;三是工程材料由县妇联统一采买,工程款项由县妇联统一结算,严禁资金入户;四是资金使用坚持相对集中、整村推进的原则,保证规模效应。同时,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监督机制,水窖工程专项资金每眼投入800元,拨付前有工程预算报告,竣工后有决算审计报告,入户后有受益户亲笔签名的资金到户统计表,并张榜公布,增加了资金运作的透明度。

      四是严格施工管理制度。2002年,我们邀请省水利厅的水利专家,会同省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及项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起,制定了《甘肃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实施细则》,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地。各项目实施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省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标准》、《水窖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的要求统一技术标准,配备水利工程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如民乐县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未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不施工、原材料无合格证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明确不施工的“三检制”原则以及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质检人员验收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的交接班制度,确保了工程质量。漳县在项目开工前,专门召开了由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三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的会议,就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控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做了具体协商和要求,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并分别签订了项目目标责任书,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制度。省项目办公室在验收工作中,坚持全面验收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市县自查与省上检查相结合、水窖专项检查与水利工程验收相结合,要求各竣工项目在市、县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项目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省项目办公室组织省水利厅专业技术人员再进行随机抽检。验收采取入户调查、开座谈会、实地检测、核查资料等方法进行,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截止目前,我省前五批水窖项目均已通过各级检查验收,优良率达到90%以上。

      三、整合资源,整村推进,打造品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为了全力打造“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品牌,我们在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项目的后续发展和综合效益,将项目实施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在帮助受益妇女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以项目的不断延伸帮助贫困妇女彻底脱贫。自2003年开始,我们将“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与整村推进有机结合,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投放水窖项目资金40万元,支持清水县郭川乡宋川村进行首批水窖项目整村推进试点建设;在此基础上,2004年,我们又争取协调省扶贫办落实妇女参与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支持宋川村进行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以增加水窖项目的后续发展能力,把“母亲水窖”项目做强、做大。在实施“母亲水窖”整村推进项目中,我们做到了“五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坚持项目覆盖大多数的原则;坚持产业带动、群众增收优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外部支持和自力更生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一是科学论证,民主合理地制定规划。清水县妇联按照“一次确定、分批规划、分年实施”的方法,积极协调计划、农牧、林业、水利、教育等部门,制定出了5年期的《郭川乡宋川村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并按照3年打基础,2年上水平,5年达到小康村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步骤,制定了分年度实施计划和各部门实施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了领导、人员、任务、措施“四落实”。

      二是明确重点,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在“母亲水窖”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中,我们始终把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的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在水窖建设上,严格施工管理措施,县妇联4名干部轮流住在村上,帮助农户协调解决建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水利工程人员驻村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在配套项目建设上,我们坚持产业带动,群众增收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以“三改二能”为主要内容的庭院配套试点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为整村推进规划目标的最终完成创造了条件。

      三是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在选择项目、制定规划、落实措施时,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广泛参与和项目覆盖大多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围绕支柱产业,集中扶持效益明显的水窖、林果2个项目,使农户受益覆盖面达到100%和95%以上,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项目实施3年来,通过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已向宋川村投入各类资金146.4万元,共建成人饮和灌溉水窖375眼,修建集雨场1926平方米,配备扬式手压泵321个、净水器321台,解决了全村321户、1575人、281头大家畜的生活生产用水问题;新建和改造4000亩果园;发展厕、灶、厨、沼气池、太阳灶“三改二能”庭院配套建设90户;修建标准化圈舍250座,养猪1000头;新增果园示范建设“一室六配套”10户,在果园修建工作室1座;铺修农用公路52公里;新修村级小学1所,建校舍14间;建村文化、卫生培训设施1处,创办农村妇女学校1所,村容村貌、群众生活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

      四、积极配合,广泛宣传,扩大项目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一是配合妇基会开展各种回访宣传活动。为了扩大“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社会知名度,向捐赠者和社会各界全面反馈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及媒体的舆论监督,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了多种形式的项目回访宣传活动。自2001年项目启动至今,我省积极配合,先后接待了由捐赠企业、个人、演艺明星、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各类回访、考察、采访、拍摄团共30多批200余人。2004年6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作为捐赠企业,专门组团对其捐助的金昌市金川区、张掖市甘州区和临夏州积石山县等3个“母亲水窖”工程进行了考察回访,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同年10月,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在十周年庆典之际,派专人来我省拍摄“完美慈善万里行·西部母亲水窖”专题片,公司总经理胡瑞连先生还专程从北京赶来参加了在白银市平川区李家沟村举行的回访仪式,专题片在公司庆典现场播放后,员工们深受感动,当场解囊进行捐款。2005年9月,百事(美国)基金会两位董事Vackie、Claive女士及百事(中国)区总经理李春佳先生一行,在听取了我省实施水窖项目的工作汇报并对我省部分贫困缺水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后,对我省实施的“母亲水窖”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中海油、完美、百事等公司,在我省回访考察返回后,均加大了对水窖项目的捐款额度,他们表示,把资金捐给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他们放心,把资金放在甘肃他们安心。

      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联系。

      项目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大力宣传。几年来,我们共接待并陪同来自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甘肃省电视台等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40余人次,深入我省贫困缺水地区和项目实施地区,进行专题采访和拍摄。2003年,我们还与甘肃电视台合作,拍摄制作了“副省长、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小苏访谈录”及“母亲水窖”项目专题片,在甘肃省卫视频道、经济频道循环播出。在去年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大型电视宣传活动中,我省“母亲水窖”项目被选为节水宣传点,在景泰县正路乡拉牌村举行了“大地之爱“母亲水窖”2005项目启动仪式,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现场在中央电视台直播了20分钟。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展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征文和图片征集活动,推荐征文24篇,图片60幅,有多篇优秀征文被《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多家报纸刊登,有4副图片获得优秀摄影奖。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宣传了“母亲水窖”,宣传了妇联,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仅去年一年,我们就先后接到各类咨询电话20余个,收到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2万余元。

       五、主要成效

      “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以我国政府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契机,以帮助贫困地区妇女儿童解决缺水需求为切入点,顺应了时代要求,符合了人民利益,受到了干旱山区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在经济、社会、人才、生态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1“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了实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正是考虑了群众最为迫切的利益需求,使干旱地区缺水群众结束了四处找水吃的历史,解决了他们多年来靠自己的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初步提高了生活质量,具备了发展生产的条件,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因此,可以说“母亲水窖”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最具体、最实际的体现。实践证明,这一行动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顺乎民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2“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使妇联干部得到了锻炼,素质得到提高,组织健康发展。“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使各级妇联干部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得到了锻炼,提高了能力,增长了才干,也使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壮大。

      一是“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为执行项目的各级妇联干部营造了一个学习管理知识、学习技术知识、锻炼协调能力、展示自己才干的广阔舞台。崇信县妇联主席马海蓉和群众同甘共苦修窖50多天,什么问题都难不住她,被村民们称为“水利上的马主任”。西和县在实施水窖项目时,妇联主席周亚娟长期驻村蹲点,了解并熟悉每一户的工程进展情况,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与县水利、扶贫等部门协商,为建窖的农户配套了手压泵,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二是“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妇联组织健康稳步发展。由于妇联干部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村情民意,密切了干群关系,以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绩效树立了妇联组织的新形象,使得各级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和支持妇联工作。天水市有关部门还把妇联组织实施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工程列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组织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参观学习。项目实施五年来,全省共有10个市(州)妇联主席被提拔到地级领导岗位,55名妇联干部被提拔到县以上领导岗位,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3.9%。

      3“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贫困妇女的生存环境,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活质量。

      一是改善了妇女的健康状况。“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工程的建成,提高了农村妇女的饮水质量和安全程度,直接减少了水介质传染病和妇科病的发病率,促进了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据2004年妇基会开展的水窖水质及净水器使用情况调查显示,水窖建成后,99%的家庭将洗澡、洗衣的地点由河边、池塘边移到了自己的家中;在没有修建水窖之前,当地群众长期喝涝池水得病的占69%,并且多为老人、孩子和妇女,所患疾病多为肠胃病。有了水窖以后,群众患病率从原来的69%下降到4%。

      二是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工程的建成,把群众,尤其是妇女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投入农业生产。有了充足的水源保证,在解决生活用水的基础上,各地还大力发展种植、养殖等符合当地实际的各种特色经济。灵台县紧紧围绕项目村草畜、药材优势,组织妇女广泛开展了“养牛种药擂台赛”、“好婆婆好媳妇竞争赛”等系列活动,止目前,妇女自愿参与修建温棚羊舍15座45间,温棚牛舍33座66间,饲养波尔山羊306只,黄牛620头,种植黄姜、柴胡等中药材360亩,发展商贸流通5户,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开挖退耕还林工程1206亩,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甘州区把劳务输出作为项目实施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水窖建成后节余农村劳动力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仅2005年,全村输出女劳力2000余人,收入400多万元,使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大力发展。

      4“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使农村贫困妇女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了贫困妇女的饮水困难,从根本上改善了她们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环境,而且促进了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的增强,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妇女们的思想观念变了、新了,村里热心公益的多了,参加集体活动的多了,乡、村开会不再是男人们的“专利”,妇女们也积极参与为乡村发展建设谏言献策。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考勒乡当土村是全国第一批水窖项目试点村。当我们第一次去当土村考察项目点的时候,东乡族的妇女见了我们就往后躲。2001年7月,当全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建设现场会在当土村召开时,东乡族妇女的精神面貌已经焕然一新,建立了村妇代会组织,她们争着告诉我们建窖后的变化。2005年8月,我们再一次到当土村时,只能用震撼来形容我们的感受,整洁的村容村貌,妇女、孩子们的笑脸,真正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眼水窖给一个家庭、一个村带来的巨大改变。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通过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在项目管理、项目运行、项目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是部分地区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影响了项目整体建设;是部分地区对项目可持续发展思考不够,使项目没有发挥其最大效益。是整合项目资源渠道单一,整村推进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有待加强;是项目的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捐赠者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完善科学运行机制。我们要把统筹城乡发展,帮助当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今后项目实施工作的重点,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项目运行机制,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水平,不仅要把“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做成群众称赞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更要做成社会各界认可的“放心工程”、“品牌工程”。一是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加大对项目网络化管理的培训。二是根据五年来实施项目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对《甘肃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指南》和《甘肃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补充,尤其对安全饮用水、工程管护、整村推进、项目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重点修改并提出新的要求。

       2、进一步提高项目设计水平,发挥项目综合效益。按照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统筹规划、环保高效的原则,加大对项目实施地的调查研究,尤其对当地水资源状况、地理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邀请水利、农业、扶贫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全面、科学的论证,选择适合当地情况、能够促进当地可持续发展的最佳设计方案,切实发挥项目综合效益。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为保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旺盛的生命力,今后,我们不仅要继续加强与水利、扶贫、农业等部门的协作,而且还要不断拓展新的合作领域,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以“母亲水窖”项目为龙头,开发与水资源相关联的、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整体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4、加强与捐助单位的联系,扩大项目社会影响。我们在继续做好各类回访、考察、采访、拍摄等活动接待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媒体、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邀请他们到甘肃考察。同时,利用省妇联组织各种活动邀请多家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的时机,向新闻记者介绍“母亲水窖”项目,并联合进行宣传,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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