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底,投放资金累计3.3亿元人民币(含1:1配套资金),修建水窖10万多眼,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200多处,受益人口130多万,受益范围23个省区市。
效益
1、 保障了受益妇女及家庭成员平等获得饮用水的权利
2、 有效解放了劳动力,农户生活和收入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3、 妇女的家庭及社会地位得到提高
4、 受益群众的卫生条件和健康水平得到了改善
5、 对当地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了推助作用
6、 促进了受益社区的发展与和谐